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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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6721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8-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资助政策简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540元/年。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享受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同时还享受免教辅材料费、免校服费、免校车费、免书本费等资助政策,政策实行方式为先交后补。
2.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的学生优先让其享受“爱心一日捐”、“爱心助学行动”等资助活动。
二、资助简易流程
1.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向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及资助对象,家长根据自身家庭情况及条件,领取认定申请表进行填写;
2.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入户核查家庭实际情况,并依据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分成A、B、C三档;
3.学校根据学生家庭情况、个人表现对认定学生进行三级(校级、年级、班级)投票评议,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4.学校对评审名单及档次进行公示;
5.上报给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逐级进行核查、备案、认定。
三、田镇学区中心小学资助联系电话(资助热线):0533-6966227
四、高青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533-6973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