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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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26723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确保实验教学安全,保障学生圆满完成实验学习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对易爆、易燃、有毒、易腐、易发霉物品进行妥善管理,严格落实《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化学药品双人双锁管理措施》,专柜存放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实验物品借还管理。任课教师借用实验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课后及时归还。实验室管理员要认真清理归还物品,注销归柜,防止有毒危险物品流失。
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四、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全程关注、指导所有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有序组织学生实验,确保实验课安全。
五、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与实验室管理员做好交接,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六、任课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 课前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用电、用水、用实验器材及实验药品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课前教师需对要做实验进行预做,务必熟悉实验的每个环节;上课时一定先讲明实验要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环节,要突出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对学生操作实验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七、学生离开实验室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切断电源,排除火种残留等安全隐患,关好门窗并做好实验室使用登记。
八、课堂教学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立即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并向分管领导如实汇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伤害,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