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田镇学区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72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田镇学区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3
  • 字号:
  • |
  • 打印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学期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二、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日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三、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四、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人员。

五、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3、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营业执照等,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

4、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5)不得采购标志不全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5、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6、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7、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8、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六、学校食堂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2、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3、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七、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定期检查),落实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食堂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食堂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食堂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食堂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食堂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食堂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8、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9、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2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八、学校食堂防投毒措施

1、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2、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3、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4、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5、各环节由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九、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学校负责人每年组织本单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学校负责人要定期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5、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十、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无害化处理或再利用处理。

4、可再利用的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5、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学校,并接受监督检查。

6、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十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3、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5、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6、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7、食堂工作人员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8、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9、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10、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11、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12、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十二、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1、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2、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3、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4、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