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田镇学区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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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26724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常研判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学习等活动。
2.学校各处室负责人是该处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处室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年级组长是各年级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年级组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班主任是班级消防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1.学校须组建以校长任队长,安全副校长任副队长,男教职工和保安人员为主要队员的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初期火灾的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任何处室举办集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处室应当报安全副校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3.电气设备管理:
(1)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变压器及配电等设施。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防止出现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
(2)总务处负责为学校聘请电气施工维修人员,电气施工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维保校园内的电气设备时,应考虑设备、管道、线路承载能力,不能超负荷运行,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电气施工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安装使用的电器、线路要符合安全规章要求,严禁使用粗制滥造、无安全措施、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和三无产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严禁用其他导线代替保险丝。
4.消防设施的管理:
(1)建立全校消防设施管理台账,各区域负责人要每天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要保持性能良好。灭火器要达到正常压力,不得被遮档或挪作他用。消火栓要定期维保,确保运转正常。
(3)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识等要位置合理、供电正常,且无破损。
(4)严禁擅自取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触碰电器总开关,严禁损坏消防疏散指示标识、消防安全应急灯等消防设备,造成损失者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5)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1.安全副校长负责每年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仪器室管理员及实验教师两人同时加锁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努力做到人人都知道119报警电话、人人熟知消防自救自护技能;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4.定期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5.要对新入职教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了解相关消防知识。
6.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火灾应急疏散演练。
四、做好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1.学校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由安全副校长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安全巡查;保安人员负责全天24小时的防火安全巡查。
2.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开学前后、节假日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内容:各项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性能良好;各类消防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无缺;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用电设备是否关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时,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内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处室或人员应当将整改记录报送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