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田镇学区中心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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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26724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各类校舍和附属设施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校舍: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室外厕所、监控室、亭廊等);构筑物(如田径场、景石、宣传栏等)。
二、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及后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校舍安全管理小组,确保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三、学校对校舍要委托有资质、资格的单位进行抗震、消防等相应的鉴定,鉴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C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四、学校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学校定期检查至少安排四次:寒假开学前、五一长假中、暑假开学前、十一长假中。不定期检查包括如汛期前的检查、冬季来临前的检查、上级安排组织的检查、学校自己组织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及学校常规安全巡查。
五、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学校立即做出处置决定。全校教职员工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均应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如果发现隐患或疑似隐患,应及时报告老师。
六、每次校舍安全检查与整改必须有文字记录,包含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七、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八、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保持校舍的通风、干净、整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特设的日常安全管理,总务处负责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设备的定期检修。
十、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总务处负责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如校舍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十一、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使用校舍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