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田镇学区中心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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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3738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监督校车服务公司服务质量及校车运行安全,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具体负责人,负责协调、配合、监督校车公司对日常运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及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
二、校车配备要求
1.校车服务公司为学校配备的校车必须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校车使用技术相关标准提供,并按要求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2.校车驾驶员各项资质条件须达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校车服务公司须将校车驾驶员有关资料交学校备份存档,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驾驶员的聘用与管理
1.校车服务公司要确保校车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定期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在校车驾驶员入职前,要到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涉罪信息审查,曾有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曾被强制隔离戒毒、曾被行政拘留、曾被吊销驾驶员证等情形的,不得聘用为校车驾驶员。
2.校车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热爱工作,具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驾驶资格及必备条件,驾驶技术良好,安全驾驶意识强,平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3.校车服务公司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要求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四、科学制定校车运行计划
1.校车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行车路线行驶,在固定停靠点停车,并保证接送学生的时间,具体时间依据学校教学要求调整。
2.校车服务公司要根据校车核载人数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校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五、建立随车照管员安全管理制度
1.校车服务公司应当指派校车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2.校车服务公司应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六、建立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台账
1.校车服务公司每学期应当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2.建立健全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学生乘车交接等台账资料,保证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对校车监控生成的信息及影像资料等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保存完好。
3.在每学期第一周内,校车服务公司要与学生和家长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4.学校也要为每一辆校车和驾驶员建立独立完整的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七、校车日常运行管理规定
1.校车实行编号管理,校车出车由校车服务公司负责调度。驾驶员完成行车后,须按照校车公司规定执行日常检查维护。
2.在日常行车过程中,随车照管员负责管理乘车学生,必须携带乘车学生花名册(含家长联系电话),确保学生安全交接。
3.随车照管员每天接送学生后负责记录行车情况并及时填写学生交接记录。
4.分管副校长每学期要组织教师及乘车学生家长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工作评价,并如实反馈至校车服务公司。凡有责任心不强、不配合学校工作等情形的,安全副校长要及时向校车服务公司提出更换服务人员的申请;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八、突发情况的处理
1.校车服务公司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学校也要针对此类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学校联合校车服务公司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
2.校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校车服务公司应及时协调其它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学放学不受影响。
3.在接送学生上下学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时,校车驾驶员及照管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第一时间救治伤患人员,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向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汇报,校长须亲自参与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如遇恶劣天气,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当道路状况能保证校车安全运行时,校车服务公司要督促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极端天气条件下的驾驶要求,确保行车安全。当道路状况不适合校车运行时,校车服务公司要果断采取停运措施,学校配合及时告知家长,落实停运相关工作。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