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8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3
  • 字号:
  • |
  • 打印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教育方针,创建平安校园,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学校特制订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管理办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班主任老师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有布置有落实。

二、要经常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掌握心理动态,对学生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及时疏导。

三、在学校放学、做操、升国旗及大型活动期间,必须按照以下要求,确保学生安全。

1.实施错时放学制度,一定按时段、按顺序、有秩序的放学。

2.披照学校指定的顺序、线路上下楼梯。

3.上下楼梯时必须由一名教师带队。各班要提前安排好盯班教师值日表,按时到岗,认真维持学生秩序。

4.楼梯间只准一个班级通行。如有冲突,坚持大让小原则。各班级不准插队,对因插队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插队班级管理教师负责。

5.所有楼上的班级,一律两路纵队。

6.上下午的大课间时间,由本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

7.中午放学、大课间做室外操时,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整队。并做好与班主任交接。

四、严禁学生在课间休息期间,在门口通道内追逐,跳绳、踢毽子等体育运动。

五、学生到专业教室及到操场上体育课等,必须有任课教师专人带队(上下楼),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六、学校鼓励教师能提前进入课堂,要求下节课的教师一定准时进入课堂。

七、值班人员需保证楼道畅通,不允许在走廊、楼梯摆放杂物,保证学生上下顺利通行,无障碍。照明灯具确保能及时照明,逃生疏散门时刻打开。

八、放学由老师指挥,确保各班级按顺序,有秩序放学。

九、值班领导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