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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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515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促进我校义务教育持续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淄博市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高青县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在辖区内的小学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义务教育段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的原则。
学校统筹安排,加强招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政策解读、监督检查。招生学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核验工作,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四)坚持教育便民、一网通办的原则。
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4年继续实行中小学报名“一网通办”,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在平台开放前将发布具体报名流程,对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实行零材料提交,一次办好。
二、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6月26日—7月7日。
报名方式: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报名。家长若在网上报名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也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工作日)到片区学校教务处进行咨询,在学校老师协助下进行报名。因特殊原因,未完成报名的,及时与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3642。
三、报名资格
(一)我校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我校接收户籍所在地在花沟镇花沟管区、岳家管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于我校为镇中心校且校内有食堂可为学生提供午餐,所以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面向全镇接收学生)
花沟管区:花一村、花二村、花三村、花四南村、花四北村、任马寨村、沟王村、小庄村。
岳家管区:岳家村、贾寨村、龙虎村、魏家村、东八里村、东窦村、西窦村、天师村、香王村、张家村、毛李村。
(二)延缓入学手续的办理
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由各学校备案。备案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四、工作流程
1.学生报名(2024年6月26日—7月7日)。学生家长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本着方便群众原则,设立线下服务点,因网络或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完成信息填报的家长,可及时联系片区学校,在其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信息填报。
7月7日以后仍未报名的学生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最晚截止到7月31日,逾期未报名者,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置入学。
2.条件审核(2024年7月8日—8月7日)。学校工作人员通过平台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未通过审核者根据学校反馈的信息进行修改,重新提交信息。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工作人员将对修改的信息进行二次审核。
3.学位分配(2024年8月8日—8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依次录取符合片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
4.信息公示(2024年8月15日—8月20日)。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入学确认(2024年8月21日—8月25日)。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6.阳光分班(2024年8月30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五、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提高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学校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简化证明材料,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二)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落实控辍保学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深入推进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进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三)坚持控制班额招生。按照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
(四)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
(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公开透明操作,招生政策、范围、办法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名前,各学校要开通招生服务热线,专人值班,认真耐心地解答家长咨询。监督电话:0533-7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