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07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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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1类:

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1类:

(1)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   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4)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5)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6)   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7)   孤儿

(8)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   重点困境儿童

(10)         烈士子女以

(11)         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二、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

三、入户调查。

四、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五、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