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17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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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填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2类:

1)脱贫享受政策学生

2)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家庭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

10烈士子女。

11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12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2.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且通过数据共享核实的特殊群体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除外),无需提交《申请表》,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3)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形。

二、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

三、家访核验

四、评议小组评议

、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学校审核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意见及核查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结果公示。

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特殊群体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除外)无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