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收费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196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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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一、服务性收费

 

 

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淄价字〔2018〕48号
淄价字〔2018〕116号

鲁教基字〔2021〕8号

高教体字〔2024〕62号


高价字〔2018〕15号
高价字〔2018〕17号

 

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1.伙食费

一、二年级5.00元,三、四、五年级5.50元

元/生.天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2. 校车接送费

根据距离长短分别为1700、1800、1900。

元/生.年 

淄政办发(2011)66号

3.补办证卡工本费

尚未收取此项费用

元/生.次 

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图书卡、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因丢失需要补办的,按实际成本收取。

4.课后服务费

3元

元/生.课时

 

二、代收费

 

 

 

 1.作业本费

小学1、2年级15.00元 
小学3-5年级 20.00元  
 

元/生.学年

按实际成本收取

 2.学生装费

夏装:小学≦70   
秋装:小学≦80  

元/生.套

根据五四学制的设置实际,分别在小学和初中一、三年级配发运动装、夏装各一套。

 3.社会实践活动费

245

元/生.次

鼓励和提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由学校据实收取。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学生家长自行缴至医疗保险处

元/生.年 

学生家长自行缴至医疗保险处

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住宿费、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收费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