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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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9037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家庭、低保(含低保边缘)、孤儿、残疾、特困难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全部资助。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270元。
三、提交材料
资助申请按学年申报,本学期申请学生均需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学校留存),申请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不能空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1份(学校留存)。
四、申请、公示、审核、发放指南
1.申请。政策告知,资助申请按学年申报,动态调整。申请受助学生需填报《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申请表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能空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1份。
2.公示。学校在显著位置将资助政策告知家长、学生,并将
“非寄宿生补助政策”通过《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名家长,学校分学期对受助情况按规定予以5天公示并留存公示表。
3.审核。学校做好三级认定衔接审核认可,资助中心审核统
计表后,落实资金拨付学生银行卡。
4.发放。根据省学生资助工作标准规范,生活补助发放不得
使用现金,需使用学生银行卡,不得使用家长银行卡。资助中心统一打卡发放。
5.存档备案。资金发放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宣传图片、申请
表、统计表、公示表、资金发放成功明细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分学期归档。
五、资助流程
宣传、发动、告知--学生(家长)申请--学校三级认定—认
定公示--助学公示--学校汇总--资助中心汇总--资金拨付--资助中心发放--学校档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