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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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5246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下课铃响后一 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 ,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