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1984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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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师生安全,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坚决杜绝因楼梯间拥挤而产生的伤亡事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加强学生安全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护能力

1.利用发生在学校楼梯间因拥挤而产生的伤亡事故案例,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轻声慢步靠右行的良好习惯。教育学生不开导致同学心理紧张的玩笑,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根据各自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具体情况,用班会课时间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纪律、自救自护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向学生强调在楼道、楼梯要右行,不猛跑,不恶意堵道等,遇到危险情况要冷静,注意自护自救。

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发生事故

1.坚持楼道值班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值班教师要负责学生上下楼梯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科学常识的教育,破除迷信,并制定应急措施,教育学生遇突发事件不惊慌,增强自护、自救能力。

3.集体活动或课间操学生集体上下楼时,各年级各楼层学生要按要求有先后地有序进行。

4.在楼梯上张贴警示标识和提示语,学生集体下楼时一律不准上楼,学生集体上楼时一律不准下楼。

5.楼梯地面画出中线,要求学生遵守秩序、轻声慢步、礼让右行,不在楼梯上追跑打闹或拥挤。

6.利用学生监督岗随时纠察不遵守学校楼梯管理规定的学生,并对其进行教育。

7.保持楼道畅通,确保楼梯照明灯能正常使用,加强检查楼梯和扶手的可靠性,一有隐患,立即消除。

8.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投入经费,对医务人员、保卫人员等进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三、把握应急处理原则,积极处置施救

1.迅速报告原则,拥挤伤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要迅速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校领导小组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2.主动抢险原则,在拥挤伤亡事故发生后,每位老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尽最大可能主动参与事故处置,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

3.生命第一原则,拥挤伤亡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最大的限度地实施救护,及时有序的疏散学生。将事故所致的受伤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4.控制事故扩散的原则,拥挤伤亡事故后,责任人要迅速查明现场状况,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5.保护现场原则,在抢救过程中要尽可能的有效保护现场,收集有关证据,为查找事故原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6.第一责任人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则的原则。以在事发现场的主要领导为事故第一责任人,他负有上报、通知、应急处置的义务。

四、提高责任意识,严格事故奖惩

学校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中。对认真履行疏导、保护、管理职责,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妥当、减少损失的责任人,给予奖励,并优先评优评先。对工作失职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考核中采用“一票否决制”,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或司法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