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740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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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教学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整体工作的质量,依据高青县教育局下发的教育督导考核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学校教职工实行全面绩效量化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 考核原则

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日常考核)和终结性考核(教学质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方法

 全年考核总体分教学质量、日常工作考核两大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质量60分,日常考核40分;另设加分项;每项设指标若干项,涉及到所有工作指标,每项指标将根据各处室制定的考评细则进行量化。其中日常工作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量化,每月公布一次;教学质量每学期公布一次。学期结束后,按教育教学质量占60%,月考核平均值占40%的比例计算学期考核;学年考核按第一学期分数占40%,第二学期占60%计算,计算结果作为学年评优树先、年度考核及绩效发放的依据。

(一)教学质量(60分)

 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成绩、教科研成绩和评教,分数由教务处提供。

(二)日常考核(40分)

日常考核包括岗位、德、能、勤四部分。其中岗位占10%,由教务处提供;师德占25%(其中信息占5%),由工会提供;能占50%,由教务处提供;考勤占20%,由办公室提供。班主任在日常考核中另加10分,干部享受班主任平均值。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在考核月中加5分。

说明:

1、各处室所有分数均以原始分的形式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按等比排列的方式进行计算并公布。

2、学期初、末不足一个月与本学期其他月合并计算。

2、非教学人员人员考核:后勤人员日常考核由总务处提供;门卫人员日常考核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提供,评议由工会提供;评议分班主任评议(50%)、干部评议(25%)和教师评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