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7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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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我校根据高青县教体局《高青县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校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芦湖街道辖区内的小学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义务教育段学校当年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工作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的原则。

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下,招生学校负责入学资格审查、核验工作,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四)坚持教育便民、一网通办的原则。

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3年实行小学网上报名,对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实行零材料提交,一次办好。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芦湖街道适龄儿童。(招生划片示意图见附件1)我校一年级预计招生100人。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招生报名时间:6月26日—7月7日。

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报名。(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2)。芦湖学区中心小学将于8月6日前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高青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收6—14周岁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由特殊教育学校牵头组织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收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鉴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报名(2023年6月26日—7月7日)。学生家长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

(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条件审核(2023年7月8日—8月7日)。学校通过平台对家长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

3.学位分配(2023年8月8日—8月14日)。根据报名人数、生源分布、学校招生计划等情况,依次录取符合片区内入学条件的学生。

4.信息公示(2023年8月15日—8月20日)。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入学确认(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6.阳光分班(2023年8月30日前)。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四、其他情况说明

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缓入学申请书》(附件3),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由各学校备案。备案材料于8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二)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各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加强留守、孤困境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入学报到时,要全面建立留守、孤困境儿童档案,准确掌握学生信息,为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六、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提高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简化证明材料,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二)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

(三)坚持控制班额招生。

(四)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

(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