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校园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推荐人选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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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86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7-1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校园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推荐人选公示
按照《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淄博市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高青县教体局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对2022-2023学年度学校校园安全工作表现突出予以公示。
高青县校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赵建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对推荐人选有疑问或问题,请实名向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咨询或举报。
联系电话:6370010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