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逐级评选的程序产生,确定下列同志为通报表扬人选:
李丛 孙俊杰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3月21日。公示期间,对推荐人选有疑问或问题,请实名向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咨询或举报。
联系电话:6370010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
2025年3月14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