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耿英、贾东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教育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研学市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基字﹝2017﹞2号)精神,切实推动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全面实施,让学生走出校园去认知社会、接触自然,体验益智增能的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高青县教体局牵头制定《高青县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县教体局、发改局、文旅局、中小学、研学基地参与的高青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定了高青县中小学研学旅行成员单位职责,通过召开全县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制定研学工作提醒2次,指导学校制定研学工作计划,履行研学备案手续,进一步规范学校研学行为。2024年截至目前,全县中小学共开展研学活动25次,参与学生7500余名,育人效果明显。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进一步总结研学工作经验,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评选一批活动开展效果明显的研学旅行示范学校,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各部门参与协作、齐抓共管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感谢您对教育发展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为我县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