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高青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703925/2024-54882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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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做好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农办字〔2024〕44号文件)精神,淄博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高青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为333人,其中省级示范培训(含学历教育)33人,市、县级培训300人(含“师傅带徒”20人);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村16个。每期培训线下学时不低于40学时,线下集中学时不低于24个学时,现场教学不低于线下培训总学时数的60%。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线上学习每期原则上应不少于8个学时,不高于总学时数的30%,利用“齐鲁乡村网络学院”开展。所有培训任务需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各班次根据农时季节可适当调整开班时间。培育目标和对象应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应年满16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及涉农相关服务。重点针对种植农户及合作社、生产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生产主体的生产人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农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带头人及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乡村青年、农村妇女等人群,所遴选学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头雁”项目、“耕耘者”振兴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培训等项目,精准设置培训专题,全方位提升素质能力,所有专题均要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实际完成数量的80%。

三、重点任务

以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深入挖掘农业生产潜力等为重点开展培训。鼓励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集中调训,支持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因地制宜开展棉果菜等经济作物及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重点群体,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培训,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优秀文化、移风易俗等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训对象,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四、专项行动

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分段培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着重组织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一)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以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继续围绕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按产业时间节点开展生产技能和应急性技术类培训,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

(二)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棉花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开展重要机械化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开展农机手培训专题月活动。 

(三)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致富等领域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依托当地特色产业、特色资源,开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设施农业、盐碱地综合利用、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短视频和农产品电商直播等技术技能提升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定岗实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培训对象,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乡村综合治理、农业对外开放发展等内容,开设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农业“丝路先锋”等培训专题,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围绕乡村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妇女、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培训。

(五)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乡村农产品监管人员为培训对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豇豆种植面积20亩以上区县,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攻坚治理专题培训。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区县,开展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大黄鱼、牛蛙和黄鳝7个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治理专题培训。

(六)开展高素质农民能力提升示范培训行动。继续开展“师傅带徒”、“等级评价”和农民教育培训与学历提升有效衔接等试点工作,完善提升项目质效,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步”和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人才支撑等问题。

(七)开展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每镇(街道)推荐1-2个行政村,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每村集中培训不少于50人,学时不少于4学时,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鼓励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乡村治理、拒绝非法集资、防止电信诈骗、移风易俗等相关培训,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及所在镇(街道)应设置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五、工作要求 

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主动性。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与文旅、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单位的工作联动,强化与相关业务科室和技术推广机构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支撑推动作用;注重培训针对性。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结合高青县实际,开展50人以下小班教学;确保工作实效性。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规范录入信息,开展项目绩效管理。 

(二)整合资源,提升培育能力。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原则上在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培训基地(综合类、专业类和农民田间学校)中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鼓励开展跨区域能力提升培训,拓宽学员发展思路,培训基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支持融资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保险、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公益性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实习实训任务;优先聘请全国共享师资授课,遴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科技小院”专家人才、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具有农民高级职称的“土专家”“田秀才”,以及法律、管理、文化等领域优秀人才担任授课教师;配备实用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将“千万工程”学习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思政教育课程,将“千万工程”简明手册纳入高素质农民思政教育指定教辅资料,开发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生产技能类实用型培训教材。 

(三)加强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2024年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96万元,培育任务300人(含“师傅带徒”20人)。其中,市、县级培训280人,按照2023年省级示范培训标准3000元/人,共84万元,“师傅带徒”20人按照《山东省高素质农民大师“师傅带徒”项目工作指引(试行)》(鲁农广字〔2023〕4号)要求,标准为3000元/徒弟,共6万元;剩余6万元用于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16个行政村)支出,实际支出以公开招标情况及实际费用据实结算。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将资金管理纳入项目绩效考核重要指标,确保专款专用;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能力提升培训、顶岗实践实训、跟踪服务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服务费用。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四)完善链条,扩大工作影响。注重训后服务。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农民训后跟踪延伸服务,为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协助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鼓励合作发展。鼓励高素质农民组建产业发展服务合作组织,实现“抱团发展”,支持举办高素质农民产供销对接、涉农企业产品推介、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拓宽宣传路径。开展优秀学员典型选树、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总结,抓好典型示范。

(五)强化督导,夯实培育效果。高素质农民培育将继续纳入市对区县高质量发展实绩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系列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及培训内容,制定本科室、中心培育工作方案及开班计划、开班申请,报综合业务科汇总,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中心负责学员考勤、课程安排、师资安排,保障培训人数和培训效果,及时报送培训总结和有关培训台账、资金使用明细等,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综合业务科要全程督导培训情况及材料报送及时性和规范性情况。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经验宣传等情况将纳入考核内容。各科室、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广泛宣传,每个培训班次要向省市级媒体报送1-2条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高青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班次计划

           2.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