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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全称
高青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
负责人
张国华
办公电话
0533-6983019
机构职责

1.承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2.具体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4.承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等管理工作。

5.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并对本级管辖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7.完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工作,

8.以及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