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农民工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落实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落实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牵头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落实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负责本部门领域内人才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