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青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9304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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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文件起草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保障。2019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62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99号),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全面、系统的目标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20198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高青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管理体系、监管方式,打造全县一流营商环境。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答:《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20198号)

三、文件起草的过程是怎样?

答:20217月,启动并完成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向高青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中心、县供电公司、县供热站征求了意见建议;89日,正式印发。

四、问:《实施方案》中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是什么?

答:本方案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五、问:《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合并为同一事项办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六、问:《实施方案》中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是怎样规定的?

答:统一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七、问:《实施方案》中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体系有什么最新要求?

答:统一审批管理体系,通过梳理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一张蓝图”。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提供综合服务。整合申报材料,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个阶段配套制度,实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八、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限是多久?

答: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