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文稿解读 | 《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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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83709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月10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高政办字〔2023〕10 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2年12月9日,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关于优化完善2023年全行批服务系统百项改革创新任务台账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创新提出“模拟审批”服务为改革创新任务。2023年1月29日,全县“效率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印发了《关于开展“效率提升年”活动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18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围绕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交房即办证”,编制事项清单、优化流程再造,为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全要素专业精准服务。结合年初确定的改革创新工作,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1.《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优化完善2023年全行批服务系统百项改革创新任务台账>的通知》。
2.《中共高青县委印发<关于开展“效率提升年”活动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2023〕2号)。
3.《中共淄博市委改革办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关于深化系统集成改革打造项目审批全链条“六最”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以“拿地即开工”为中心,着力推行“超前办”,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利用土地报批的时间窗口期,将拿地后的审批事项前置,完成除施工许可证以外审批事项的技术性审批,打破传统审批方式,解决审批事项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实现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四、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模拟审批实施范围、基本要求和适用条件,按照各类项目性质,梳理审批事项,结合各部门审批职能,形成模拟审批工作流程,各审批部门依建设方申请,对资料预先进行实质性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并在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审批条件后,将“模拟审批”意见直接转为正式审批文件。包括模拟审批概念、实施条件、基本原则、审批流程、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六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模拟审批的概念,可以简单表述为项目建设方在办理拿地手续过程中,各审批部门就已经提前介入、预先模拟审批,拿地手续完成后模拟审批即可直接转为正式审批文件,从而实现拿地即开工。第二部分规定了申请模拟审批应符合的条件。第三部分规定了模拟审批应遵循的三个原则。第四部分将“模拟审批”工作分为提出申请、联合认定、模拟审批、正式审批四个阶段进行。第五部分明确了审批部门应当简化手续、特事快办,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流程畅通等工作层面的要求。第六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
五、关键词解释
1.模拟审批:是指对于投资意向明确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依项目建设方申请,对项目资料预先进行实质性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并在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审批条件后,将“模拟审批”意见直接转为正式审批文件的审批模式。
六、起草过程
1月30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以“开工、投产、办证”结果为导向,倒推要素保障,编制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的落实措施。2月1日,结合年初确定的改革创新工作,起草完成《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为实现“拿地即开工”提供工作遵循。2月2日,发各审批部门征求意见,2月3日会签完毕。2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方案”。3月31日,县委常委会议通过“方案”。4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
七、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方式:0533-69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