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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 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3〕10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48270
成文日期
2023-04-10
发文日期
2023-04-1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助力“拿地即开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模拟审批”是指对于投资意向明确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依项目建设方申请,对项目资料预先进行实质性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并在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审批条件后,将“模拟审批”意见直接转为正式审批文件的审批模式。
二、实施条件
申请“模拟审批”模式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县优先发展产业导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项目建设方已明确;
(三)项目的拟用地已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查认定符合用地要求且上报待批准;
(四)其他经批准可开展“模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基本原则
实行“模拟审批”模式的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申请原则。“模拟审批”以自愿申请为前提,项目建设方承诺承担设计、环评、能评、水保等中介服务费用,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达不到审批条件,导致不能转为正式审批文件的风险。
(二)高效运行原则。对进入“模拟审批”的项目,审批部门实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缺项告知、并联服务。
(三)内部运行原则。“模拟审批”意见为非正式审批文件,在审批部门内部运转,不具有行政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
四、审批流程
“模拟审批”模式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提出申请阶段。项目建设方要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和自身需求,在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后,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模拟审批”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项目简介等材料。受理窗口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需要补正的,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
(二)联合认定阶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召集相关审批部门进行“模拟审批”联合会审,研判后提出评审意见,填写《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联合会审意见表》(附件4)。对纳入“模拟审批”模式的项目,一次性告知审批要求和相关条件。
(三)“模拟审批”阶段。项目建设方按要求提交项目审批材料,审批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相关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并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
(四)正式审批阶段。项目建设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定缴纳各项规费,审批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审批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高效办事、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对实行“模拟审批”模式的项目,简化手续、特事快办。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研究、及时解决,确保流程畅通、便捷高效。
(二)审批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协作推进。
(三)审批部门在实质性审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一次性告知项目建设方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查后要出具是否同意的明确“模拟审批”意见。
(四)因文件签批程序导致正式审批文件不能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的,审批部门要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项目建设方和相关审批部门,不得影响后续审批流程和项目开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模拟审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县“模拟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模拟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审批部门和项目建设方提出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拿地即开工”。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模拟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审批部门及时督促。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项目开工的,予以通报。
附件:1.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
3.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承诺书
4.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联合会审意见表
附件1
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 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 潇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张 艳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卫国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心永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 凯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 锋 县引黄供水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胥志强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陶军峰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崔瑞虎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震 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静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崔瑞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附件2
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
附件3
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承诺书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自愿申请“模拟审批”,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模拟审批”意见转为正式审批前,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需重新进行设计、评估评价的,产生费用及风险由我单位承担。
三、取得土地后,按规定缴纳各项规费,同时按各审批部门的要求,补齐用地手续办理正式审批文件。
四、“模拟审批”意见非正式审批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单位承诺在取得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如出现“未批先建”行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高青县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联合会审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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