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解读《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5924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解读《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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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高青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孙洪澎

 

一、修订背景

31日市政府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淄政发〔20221号)。为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规范运行,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对2019年印发执行的《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二、起草过程

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学习《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参照市政府工作规则框架,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对2019年印发执行的《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3月下旬将征求意见稿发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征求意见,县司法局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呈请县政府领导进行审阅,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此稿。

三、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3.《国务院工作规则》。

4.《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5.《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四、出台目的

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工作程序, 明确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责职能、行政流程、纪律作风等,提高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1389条。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4条。主要明确了制定《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依据、指导思想和准则。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职责,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的相关职责。

第三章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职能。

第四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包括8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规范了制发规范性文件、签订行政合同等事项。

第五章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包括7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第七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包括6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

第八章为会议制度,包括12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第九章为公文处理,包括8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公文办理规范,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公文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规定。

第十章为政务信息和督促检查,共8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政务督查重点事项,强化督查问题整改和结果运行,县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向县政府报送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

第十一章为工作纪律,包括5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十二章为廉政和作风建设,包括8条。主要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十三章为附则,包括2条。说明了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六、关键词解释

1.政务公开: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

2.政务信息:政务活动中反映政务工作及其相关事物的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图表、文字材料和音像材料等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