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青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主任解读《2022年高青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32689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7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主任解读《2022年高青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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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高青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主任   王少山

 

为确保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顺利实施,高青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高青县高青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高政办字〔202238号)。为增进社会公众对该办法的理解认同,高青县数字乡村发展中心主任王少山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21425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文件,202285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技字〔202230号)。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们起草了《2022年高青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1.《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

2.《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120

3.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和《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函字〔2021202号)

4.《关于印发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技字〔202230号)

问:《实施方案》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通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力争通过3-5年扶持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带动农户增施有机肥,使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化肥减量增效,形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怎样组织实施?

答:高青县人民政府是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成立项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技术指导机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小组负责开展培训、技术指导、有关试验、调查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服务主体的筛选,基地落实、宣传、技术培训等。镇办负责组织区域内非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收集、处理,指导农户合理使用及进展情况调度和资料报送;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规模化养殖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督导规模化养殖场与服务主体对接等;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及时支付和安全使用。

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多久?

答:20228月至20237月。

问:项目的奖补方式是什么?

答:项目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粪污收集处理、堆沤腐熟、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予以奖补支持;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