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负责人解读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解读《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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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3469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解读人: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陶军峰
1月28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高政办字〔2023〕1号)。为增进社会公众对该文件的理解认同,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陶军峰对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1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程序和任务。2022年9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机制。按照县森防指领导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编制了《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为《预案》)。
问:《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淄博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编制。
问:《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高青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问:《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指挥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问:高青县森林草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都有哪些单位组成?
答:高青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青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23个部门单位组成。《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对23个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问:火灾发生后都有哪些处置力量?
答: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机关干部、职工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问: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几级?
答: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等四个火险预警等级。
蓝色火险预警:火险等级为二级,中度危险,可燃物可以燃烧,火势可以蔓延。
黄色火险预警:火险等级为三级,较高危险,可燃物较易燃烧,火势较易蔓延。
橙色火险预警:火险等级为四级,高度危险,可燃物容易燃烧,火势容易蔓延。
红色火险预警:火险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可燃物极易燃烧,火势极易蔓延。
问:遇到森林草原火灾如何开展应急响应?
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预判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第一时间采取响应措施,逐级启动镇(街道)、县级森林草原火灾预案应急响应组织处置;预判为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