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负责人解读 | 高青县司法局局长解读《高青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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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5-551626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日前,高青县印发了《高青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25年3月26日,高青县司法局局长张金强接受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专访,就《目录》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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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高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金强
各位网友,大家好。日前,我县公布了《高青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了让大家深入了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今天,我们非常荣幸能够邀请到高青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强,就《目录》的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张局长欢迎您!首先想请您介绍下《目录》的有关情况。
答:为规范开展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县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高青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印发。很高兴向大家介绍《目录》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县司法局牵头编制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决策依据
《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三)出台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是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通过向社会公布年度决策事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社会公众可以在了解决策事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决策起草,在“公众参与”阶段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同时县政府作为决策机关可以对承办单位承办的决策事项进行“计划管理”和督办,督促列入目录的事项履行法定程序。
(四)主要内容
高青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包含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为高青县民政局和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策事项内容为《高青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高青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县司法局负责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记者:请问张局长,重大行政决策的“重大”如何理解?
答:一般认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大”是指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等特定的事项,或者涉及决策相对人数较多,成本或金额较大,对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权利义务影响较为深刻的决策事项。与一般决策事项相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影响大,涉及面广,一旦决策失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往往巨大,必须予以规制。
记者:为什么要将《高青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列入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山东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鲁建城管字〔2024〕7号)明确要求,各市、县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同时,随着高青县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新陈代谢”的速度持续增高,拆旧建新工程与日俱增,将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进而对城乡环境产生影响,规范化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推进资源化利用已迫在眉睫。
记者:为什么要编制《高青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
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要求,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的通知》(鲁民〔2024〕38号)等文件要求,需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我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该规划将解决我县村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用地指标、土地手续等问题,并在保证存量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用地合法合规、纳入专项规划前提下,根据各镇(街道)人口死亡率及公墓用地需求,预留20年的公墓特殊用地。
记者: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2.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
3.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4.公开原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记者:社会公众如何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答:决策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其中,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是必经程序,届时决策承办部门会将规划草案、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时限、意见反馈方式等在网站公开,社会公众可以充分参与,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目录》公布是否可视为决策的启动?
答:实践中,决策启动和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往往交叉重合,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而言,决策目录公布可以视为决策启动公示。以《目录》方式统一启动决策具有程序更加严谨、操作更加便捷、管理更加规范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