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县政府召开第九十三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52049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7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召开第九十三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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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6日

 

会议议题:

1、《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

2、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

3、传达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文件 和领导讲话精神的通知》;

4、研究《高青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事宜;

5、研究公布高青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事宜;

6、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参会领导:

县政府于寿磊、李刚、冯斌、孙秀娟、刘道德、王腾飞,县政府办公室陈现彬

 

会议内容:

12月6日,县委常委、副县长于寿磊主持召开县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各级各部门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起来,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能力。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市工作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园区镇办属地监管责任。要坚持以最有力的措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以最严格的标准加强安全隐患大整治,以最严厉的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文物长制,全面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确保新增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促进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与文创产品开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文化遗产事业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会议还研究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其他事项。

 

列席情况: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邀请媒体:

高青县融媒体中心

 

利益相关方:

县农行行长助理高飞,县农商行副行长孙静,山东农担高青办事处业务经理曹洪海,惠青黄河大桥公司董事长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