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改)》的批复

高政字〔2020〕25号

 

高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修改)》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修编后的总体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修改,须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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