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芦湖街道芦湖村、稻香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等4个规划编制的批复

 高政字〔2023〕45号

 

芦湖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关于〈芦湖街道芦湖村、稻香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等4个规划编制的请示》(芦政发〔2023〕10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芦湖街道芦湖村、稻香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等4个规划编制,规划符合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政策要求,合理布局了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等具有明显引领规范作用。

二、规划提出的用地布局方案符合新的发展要求,可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已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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