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花沟镇徐耿村、北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等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高政字〔2023〕98号

 

花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高青县花沟镇徐耿村、北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等3个村庄规划批复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青县花沟镇徐耿村、北河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高青县花沟镇花东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高青县花沟镇花沟、贾寨、龙虎、任马寨、天师、岳家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符合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政策要求,合理布局了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等具有明显引领规范作用。

二、规划提出的用地布局方案符合新的发展要求,可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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