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高政字〔2026〕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力提速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加快塑强“后发优势”,加速实现“后发崛起”,持续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科学供地,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39.469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住宅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47.793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9.96%。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3.0976公顷,其他住宅用地4.6961公顷。

2.商服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18.589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76%。

3.工业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89.024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7.18%。

4.仓储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2.8221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18%。

5.公共设施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1.426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60%。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0.692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29%。

7.交通运输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74.543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1.13%。

8.其他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4.577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90%。

三、保障措施

落实供地计划主体责任,与土地储备工作做好衔接,严格供应计划执行,落实储备、供地时序,统筹推进供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物影响评估、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科学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工作。

 

附件:1.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高青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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