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高政字〔2026〕10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6-5586623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文日期
2026-02-2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高政字〔2026〕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力提速推进“五区建设”、深入做好“三篇文章”,加快塑强“后发优势”,加速实现“后发崛起”,持续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科学供地,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39.469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住宅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47.793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9.96%。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3.0976公顷,其他住宅用地4.6961公顷。
2.商服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18.589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76%。
3.工业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89.024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7.18%。
4.仓储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2.8221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18%。
5.公共设施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1.4262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60%。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0.692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0.29%。
7.交通运输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74.543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1.13%。
8.其他用地。2026年度计划供应4.577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90%。
三、保障措施
落实供地计划主体责任,与土地储备工作做好衔接,严格供应计划执行,落实储备、供地时序,统筹推进供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物影响评估、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科学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工作。
附件:1.高青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高青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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