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1〕7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30333
成文日期
2021-02-24
发文日期
2021-02-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高青县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高青县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加快平安高青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基层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50号)《山东省应急管理三年规划(2019—2021年)》(鲁政办字〔2019〕142号)、市政府办公室《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淄政办字〔2020〕117号)和全省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和火灾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关要求,立足灾害事故特点,积极适应“全灾种”,构建“大应急”,实施“大救援”,确保“大安全”,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处置救援能力。
(二)总体目标。全面推动平安高青建设,以解决基层消防站少、覆盖不到位、老旧小区进入难等应急救援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目的,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应急救援装备,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小灾能自救,大灾能增援”的作战目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基本原则。以落实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对提升基层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的相关要求、标准为抓手,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应配尽配、适量实用”“按标装备、快速效能”的原则,构建智能化、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体系,形成应急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及建设安排
总体上,采取三种模式,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破拆、防护、通讯等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增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提升应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一)建设模式
1.政府建设模式。由政府投资建设。
2.“政府+市场”建设模式。实行政府补助为辅、物业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为主。
3.市场自主建设模式。实行“自我建设、自我保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设应急救援站和配备相应的管理运行人员,切实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二)建设时限
2021年,我县在重点社区建成一级应急救援站1处、二级应急救援站2处、三级应急救援站6处。同时,全面开展工作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2年,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全面铺开。到2023年底,实现重点社区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达、五分钟开展施救”,确保在最佳时间内完成救援或有效控制火情、险情,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确保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建设标准
1.配备要求。参照有关规范,应急救援站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一级应急救援站。
(2)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小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二级应急救援站。
(3)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重点社区应当建立三级应急救援站。
2.设置标准。要科学规划布局应急救援站,有效整合资源,既要防止重复建设,又要合理布局,防止有效服务半径过大。装备配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本单位本区域内一般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有限空间救援等应急救援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统筹考虑老年人需要,鼓励有条件的站配置“一键呼叫”应急救援、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包等医疗救援设备装备。要统筹安排民兵装备建设与应急救援站装备配备工作,杜绝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效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和“智慧消防”建设要求,应急救援站应当具备智能调度、视频传输、平台管理、联防联控的功能。
3.人员配备。以社区、物业为主体,镇办统筹协调为辅助,配备专(兼)职人员。原则上,一级站不少于10 人,二级站不少于6人,三级站不少于4人。要科学设岗,合理分工,强化训练,加大宣传,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平时能宣传,战时能应急”,确保应急救援站有效运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是应急救援站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应急救援站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救援站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力争通过三年行动,打造应急救援新模式,加快建设平安高青,切实增强全县抗御火灾及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应急救援站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督导组,定期督导调度,加强情况通报。对工作不力、行动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完不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镇办实行倒扣分。
(三)强化政策激励,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办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并统筹激励、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应急救援站建设。县里将应急救援站建设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各镇办建设情况适当给予资金或装备奖补。要将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社区建设等社会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齐抓共进,形成合力。
附件:1.各镇办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分解表
2.社区应急救援站配备基本标准
附件1
各镇办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分解表
镇办 |
2021年建设任务数量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田镇街道 |
1 |
1 |
4 |
芦湖街道 |
0 |
1 |
2 |
附件 2
社区应急救援站配备基本标准
1.一级应急救援站配备标准
类别 |
器材名称 |
配备标准 |
||
数量 |
标准 |
|||
车辆 |
消防摩托车或微型 消防车 |
至少 2 辆 |
必配
|
|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
|
选配 |
||
人员 |
|
10人 |
必配 |
|
器材 |
灭火 器材 |
水枪 |
2把 |
必配 |
ABC 型干粉灭火器(≥4 公斤装) 或水基灭火器 |
10个 |
必配 |
||
强光照明灯 |
2个 |
必配 |
||
水带 |
10盘 |
必配 |
||
分水器 |
2个 |
必配 |
||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
1台 |
选配 |
||
单杠梯 |
1把 |
必配 |
||
消火栓扳手 |
2把 |
必配 |
||
破拆 器材
|
大斧 |
2把 |
必配 |
|
绝缘剪断钳 |
2把 |
选配 |
||
铁铤 |
2把 |
必配 |
||
通信 器材
|
外线电话 |
1台 |
选配 |
|
手持对讲机 |
1台 |
选配 |
||
救援 器材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若干 |
必配 |
|
缓降绳 |
若干 |
必配 |
||
消防头盔 |
1 顶/人 |
必配 |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1 套/人 |
必配 |
||
消防手套 |
1 付/人 |
必配 |
||
消防安全腰带 |
1 根/人 |
必配 |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1 双/人 |
必配 |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2 具/站 |
选配 |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 个/人 |
必配 |
||
消防员呼救器 |
1 个/人 |
必配 |
||
方位灯 |
1 个/人 |
必配 |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1 根/人 |
必配 |
||
消防腰斧 |
1 把/人 |
必配 |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2 个/人 |
必配 |
2.二级应急救援站配备标准
类别 |
器材名称 |
配备标准 |
||
数量 |
标准 |
|||
车辆 |
消防摩托车或微型消防车 |
至少 1 辆 |
必配
|
|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
|
选配 |
||
人员 |
|
6人 |
必配 |
|
器材 |
灭火 器材 |
水枪 |
2把 |
必配 |
ABC 型干粉灭火器(≥4 公斤装) 或水基灭火器 |
10个 |
必配 |
||
强光照明灯 |
2个 |
必配 |
||
水带 |
10盘 |
必配 |
||
分水器 |
2个 |
必配 |
||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
1台 |
选配 |
||
单杠梯 |
1把 |
必配 |
||
消火栓扳手 |
2把 |
必配 |
||
破拆 器材
|
大斧 |
2把 |
必配 |
|
绝缘剪断钳 |
2把 |
选配 |
||
铁铤 |
2把 |
必配 |
||
通信 器材
|
外线电话 |
1台 |
选配 |
|
手持对讲机 |
1台 |
选配 |
||
救援 器材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若干 |
必配 |
|
缓降绳 |
若干 |
必配 |
||
消防头盔 |
1 顶/人 |
必配 |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1 套/人 |
必配 |
||
消防手套 |
1 付/人 |
必配 |
||
消防安全腰带 |
1 根/人 |
必配 |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1 双/人 |
必配 |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2 具/站 |
选配 |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 个/人 |
必配 |
||
消防员呼救器 |
1 个/人 |
必配 |
||
方位灯 |
1 个/人 |
必配 |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1 根/人 |
必配 |
||
消防腰斧 |
1 把/人 |
必配 |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2 个/人 |
必配 |
3.三级应急救援站配备标准
类别 |
器材名称 |
配备标准 |
||
数量 |
标准 |
|||
车辆 |
消防摩托车或微型消防车 |
适量选配 |
必配
|
|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
|
选配 |
||
人员 |
|
4人 |
必配 |
|
器材 |
灭火 器材 |
水枪 |
2把 |
必配
|
ABC 型干粉灭火器(≥4 公斤装) 或水基灭火器 |
10个 |
必配 |
||
强光照明灯 |
2个 |
必配 |
||
水带 |
10盘 |
必配 |
||
分水器 |
2个 |
必配 |
||
机动消防泵(含手抬泵、浮艇泵) |
1台 |
选配 |
||
单杠梯 |
1把 |
必配 |
||
消火栓扳手 |
2把 |
必配 |
||
破拆 器材
|
大斧 |
2把 |
必配 |
|
绝缘剪断钳 |
2把 |
选配 |
||
铁铤 |
2把 |
必配 |
||
通信 器材
|
外线电话 |
1台 |
选配 |
|
手持对讲机 |
1台 |
选配 |
||
救援 器材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若干 |
必配 |
|
缓降绳 |
若干 |
必配 |
||
消防头盔 |
1 顶/人 |
必配 |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1 套/人 |
必配 |
||
消防手套 |
1 付/人 |
必配 |
||
消防安全腰带 |
1 根/人 |
必配 |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1 双/人 |
必配 |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2 具/站 |
选配 |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 个/人 |
必配 |
||
消防员呼救器 |
1 个/人 |
必配 |
||
方位灯 |
1 个/人 |
必配 |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1 根/人 |
必配 |
||
消防腰斧 |
1 把/人 |
必配 |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2 个/人 |
必配 |
备注:1.消防摩托车或微型消防车应符合行业标准或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载人数不少于 2 人,并配备灭火剂、防护装备、破拆工具和其他随车器材。水罐或泡沫消防车的载水量不应小于1.5 吨,随车器材装备可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易发生城市内涝的街道、社区、单位,应急救援站应增配编织袋、救生衣、铁锨、排涝设备等防汛器材和物资;有林区的街道、社区、单位,增配森林灭火器材和物资;地下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行业规范,建设消防材料库,配备防灭火器材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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