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1〕21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57135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文日期
2021-05-31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行动。扩大“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全县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20000人次,切实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实施低收入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开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科普宣传,提高守护健康的支持能力,引导广大家庭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妇联)
二、实施学校和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改扩建中小学3所、幼儿园9所,建立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配置。(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开展美学教育活动。在社区创建6个美学教育基地,开办“美学教育”专栏,年内开设“美学教育”讲堂60场;对全县镇办、村(社区)新任妇联执委进行轮训,年内培训800人,培养乡村美学教育带头人;推进“美在家庭”建设提档升级,扩大“美家超市”覆盖面,年内选树“美在家庭”标兵户3098户,新建“美家超市”90个。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以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为重点,集中打造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残疾儿童救助项目。对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点困境儿童条件的孩子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再提高10%;对孤儿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助学金,织牢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为全县94名有康复需求的0—17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每人补贴1.5万元康复训练补助和2500元交通生活费;为21名残疾儿童提供“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每人补贴5000元康复训练补助;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2个,不断提高服务可及性。(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五、提升儿童健康服务和保障水平。为全县43000余名青少年儿童视力筛查两次。全面推进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年内按照预防接种门诊总数至少10%的标准建设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六、服务妇女参与创业创新发展。建成县级智慧型人力资源市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为妇女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指导和后续服务。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为妇女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资金扶持“三位一体”的创业服务,提升妇女创业成功率;举办“春风行动”暨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和三八女性专场网络招聘活动,开展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建设高青县家政信用平台,探索实现家政服务的信息化、智慧化,促进家政服务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为妇女儿童提供更高品质的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县科技馆,延长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时间,年内建造1家开放共享、规范运营的城市书房,建成9个村(社区)“5+N”模式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开展科技辅导员培训,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科普教育开展方式,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流动科普展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科普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书香高青”文化惠民精品图书巡展活动、“小太阳”少儿阅读推广、“快乐阅读”周末绘本故事会、“书香伴成长”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切实提升妇女儿童整体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县科协、县文化和旅游局)
八、提高妇女儿童体质健康水平。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普及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各级各类妇女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免费为基层妇女健身骨干进行体质测试,为妇女科学健身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九、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年内力争备案4家托育机构,建设1家县级“妈妈小屋”示范点,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十、实施“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为全县18名建档立卡儿童建设“希望小屋”,配套学习桌椅等学习生活用品,为其打造独立的生活学习空间;开展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益智健身等志愿服务,促进实现从“小屋焕新”到“精神焕新”的重大转变。(责任单位:团县委)
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将列入2021年县级督查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实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责任单位要于每季度末将实事进展情况报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967116,邮箱:sdzbgqfl@163.com)。
附件:2021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021年为全县妇女儿童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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