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域启动村庄规划编制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2〕15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31759
成文日期
2022-03-23
发文日期
2022-03-2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域启动村庄规划编制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2〕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定村庄布局、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各类资源,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县全域启动村庄规划编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考虑县、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节奏,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村庄分类,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停止各类项目用地和规划审批。
(一)规划定位。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二)工作原则。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22年底,结合县、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全面完成村庄布局的优化及规划的编制,实现“多规合一”新村庄规划的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二)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生态空间,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三)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四)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
(五)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在县域、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
(六)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原则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七)统筹农村住房布局。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
(八)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九)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三、编制要求
(一)开门编规划。各镇办应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支持投资乡村建设的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工作,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
(二)因地制宜,分类编制。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业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镇产业园区。强化县城、镇区综合服务能力,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三)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以第三次国土调查的行政村界线为规划范围,对村域内全部国土空间要素作出规划安排,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细化现状调查和评估,统一底图底数,并根据差异化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和深度,明确建筑高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
(四)精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
(五)简明成果表达。规划成果要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确保规划成果“接地气、见实效”,采用“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成果表达形式。
四、时间节点及目标任务
(一)4月10日之前,各镇办成立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确定编制技术单位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二)4月30日之前,各镇办完成村庄分类的甄别工作,搬迁撤并类村庄安置区的确定。
(三)11月30日之前,村庄规划与县、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完成编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再进行调整)。
(四)12月31日之前,完成村庄规划的审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要科学组织、细化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资金筹措方案、快速推进,确保准时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等工作。
(二)严格用途管制。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统筹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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