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决策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

4、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5、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高青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9

 

附件

 

高青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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