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办字〔2022〕19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42843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文日期
2022-05-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2〕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决策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2、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
4、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5、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高青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高青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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