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高政办发〔2023〕1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57440
成文日期
2023-05-31
发文日期
2023-05-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高政办发〔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3〕4号)有关要求,依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高政发〔2022〕6号),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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