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高政办发〔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3〕4号)有关要求,依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高政发〔2022〕6号),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形成《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xls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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