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朝旭等26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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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朝旭等26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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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任〔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拟任命:

付朝旭、马钊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史文伟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梅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李树慧为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继刚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宝岭为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石波为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付豪为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史雷为县实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焦明为县中心路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仁光为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庆芝为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拟免去:

史文伟的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许延勇、周克建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梅的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慎武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胥秀坤的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于爱军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吴继刚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赵卫强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魏立秀的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司观俊的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韩成华的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李峰的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董捷的县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董军华的县中心路小学校长职务;

王绍奎的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高青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