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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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19-53271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4-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县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决策承办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2、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3、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对决策目录进行相应调整。
4、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5、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高青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高青县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
决策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对100个村庄内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巩固。2019年12月完成。 |
水利局 |
2019年12月 |
2 |
智慧高青项目 |
在统筹城市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拓展、挖掘大数据应用功能,提高城市的运营效率。 |
智慧城市建设运行 中心 |
2019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