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高青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4388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高青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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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了《高青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现就该议题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理顺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打造协同推进的项目招引体系,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效和水平,根据县主要领导部署要求,起草了《高青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为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和全流程高效服务保障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落地工作推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淄招商办字〔2021〕1号)

2.关于印发《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评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淄招商办字〔2021〕3号)

3.中共高青县委 高青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服务企业·伴企成长”活动推动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青县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字〔2021〕61号)

三、出台目的 

全县各部门、单位形成合力,切实解决项目洽谈推进、签约落地、要素保障、跟踪服务、建设投产等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双招双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为推进“五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彰显高青速度、高青服务、高青效率。

四、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推进阶段主要建立四个推进制度。

(一)信息线索对接制度

1.信息推荐。全县各单位及干部与拟投资方对接后,填写备案表,报“双招双引”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备案。

2.研判分析。“双招双引”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预审,形成意见报分管县领导审定,重大项目报县委、县政府。

3.考察洽谈。来我县考察的企业由引荐单位邀请;重大项目由分管县领导或县委、县政府邀请。外出考察由引荐单位牵头组织;县级领导带队考察,引荐单位和投促部门需请示县委、县政府。

(二)评审协商签约制度

4.评审推进。分管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评估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县委、县政府。

5.签署协议。以县政府为主体签署协议,起草协议后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并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常务会研究;以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签署协议,按法定程序办理。

6.项目移交。挂包县领导或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根据项目情况选定)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项目服务专班,负责后续对接事宜。

(三)服务保障推进制度

7.清单管理。明确职责清单与任务清单两张清单。

8.定期会商。每周会商研究项目进展情况。专班定期以专报形式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或向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汇报。

(四)调度考核奖励制度

9.服务要求。专班定期通报人员履职情况,项目涉及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作,跟踪服务不到位的追究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10.督办督查。“两办”督查室抓好项目进展的跟踪、督办和通报工作,并每两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11.表扬奖励。建立服务“好差评”制度。每年度评选优秀单位、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五、起草过程 

3月11日,县投资促进中心开始起草《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参考借鉴了先进省市的思路做法。4月6日,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并对《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28日,《实施意见》经县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