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6033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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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也分别印发了要点、方案,对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起草了《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起草过程

县政府办公室认真学习全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形成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5月上旬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工作要点》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5个部分。

第一部分,深化拓展政务公开领域

一是重要部署执行信息公开方面。按季度公开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方面。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2022年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三是政府开放活动信息公开方面。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四是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加强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方面。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第二部分,深化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民生保障信息公开方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持续做好教育卫生、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公共文化、涉农补贴等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做好学校、医疗机构、供水、供热、供气、交通运输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第三部分,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我县实际和各领域特点,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第四部分,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是政府公文规范公开方面。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

二是政策解读方面。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创新解读方式,综合选用问答式解读、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开展解读。

三是公开平台和公开渠道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

第五部分,深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各业务主管部门坚持“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做好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