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对我县城区及经开区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2-532665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我县城区及经开区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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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路命名前期工作

(一)提出申请

前期,县民政局下发通知对城区及镇政府驻地中心区域内未命名道路进行摸排,相关镇(街道)通过摸排,结合实际向民政局提出道路命名申请,其中涉及田镇街道2条、芦湖街道1条、经开区1条。

(二)征求意见

县民政局收到田镇街道、芦湖街道及经开区申请后,根据道路命名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政务系统和高青融媒公众号向全县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各部门、单位均无反馈意见;通过高青融媒公众号征集市民意见3条,经分析研判均为无效意见。最终经过梳理汇总形成《高青县城区及经开区部分拟命名道路统计表(讨论稿)》。

二、拟命名道路基本情况

(一)城区内3条拟命名道路基本情况

1.位于田镇街道油区工委以东,鑫瑞园以西,南起黄河路,北至温馨家园,拟命名为“倪宽路”(备用名:青阳路)。

2.位于田镇街道高青丽康医院以东,北汽绅宝以西,南起希望路,北至高苑路,拟命名为“乐安路”(备用名:“宜业路”)。

3.位于芦湖街道芦湖明珠小区东门与康桥花园小区西门之间,南起黄河东路、北至滨河小路,拟命名为“齐悦路”(备用名:“长乐路”)。

(二)经开区1条拟命名道路基本情况

位于经济开发区大张路以东,济高高速以北,西起大张路,东至交通集团办公驻地,拟命名为“宏泰路”(备用名:“德宏路”)。

三、做好道路命名后续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做好道路命名相关后续工作。一是完善批复手续,及时通过政务系统、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二是规范路名牌设置,按照路牌设置标准和规范及时安装路名牌,方便群众生活;三是加强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做到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