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定事项解读 | 关于《芦湖街道赵店村、荷香村、湖东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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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3348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议题背景
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导致了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非均等问题,继而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实现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根本途径。基本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设施是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是开展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中承担着枢纽和骨干的作用。教育设施的建设推进有助于提升乡村地区教育水平,缓解城乡差距。赵店村、荷香村、湖东村需就近新建一处养老服务设施、幼儿园及新农村社区。对此,2022年5月芦湖街道办事处编制了《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村、荷香村、湖东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
二、主要内容
此次村庄规划工作开展中坚持和把握了以下基本原则:
1.坚守底线管控,优化空间格局。规划应坚持底线管控,统筹协调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的不同需求,形成互不交叉重叠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村庄集中建设边界等控制线。细化并协调这些空间要素的关系,优化全域空间格局,实现乡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
2.强化产业引领,提升乡村振兴实效。产业振兴是乡村五大振兴的关键、乡村发展的动力,夯实产业根基,让乡村具有“造血”功能,激发村民自身的内在动力和蓬勃活力,实现乡村振兴。因此,村庄规划应强化产业引领,结合村庄实际,植入“接地气”的产业,培育“职业村民”,带动当地村民共同致富。
3.规划编制尊重民意,规划成果简明实用。村庄规划编制需充分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并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在规划成果表达上应简明实用,保证村民、政府人员等拿到的是能用、好用、管用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