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议定事项解读 | 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事宜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3664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议定事项解读 | 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事宜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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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期间,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9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委员提案139件。所提建议和提案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品质提升、营商环境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教体文卫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热切期盼,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基本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对190件建议提案逐一进行了梳理研究,建立了办理台账。对职能明确的,坚持“谁主管、谁主办”;对职能交叉的,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进行办理;对所涉事项职权难以确定的,已与有关代表和县直部门进行了沟通,在充分了解代表的准确意图后,确定了具体承办单位。

三、重要举措

1.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制度,实行主要负责人领办,专人办理,并严格工作程序。交办意见明确一个单位办理的,由承办单位直接研究办理;明确多个相关单位共同办理的,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分别形成答复意见。

2.办理期限。集中交办的建议提案,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对情况特别复杂、办理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应及时向建议提案者说明原因,并主动向县人大代表工作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书面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

3.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应把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达到代表委员满意作为根本遵循,聚力“效率提升”,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主动性,把沟通协商贯穿到建议提案办理全过程,通过办前沟通,了解意图、明确方向;办中协商,求计问策、完善措施;办后回访,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