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议定事项解读 | 关于《高青县高城镇闫马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41N/2023-533665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议定事项解读 | 关于《高青县高城镇闫马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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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更好的满足闫马村村庄发展和村民社会生活的需要,以及闫马村党群服务中心、老年安置房的建设需求,202210月,高城镇启动《高青县高城镇闫马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编制程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201860〕号)文件要求,高城镇以《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0)》为指导,委托设计单位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形成《高青县高城镇闫马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分析与定位、生态保护与修复、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产业发展与布局、道路交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农房建设规划、绿化景观规划、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规划等。在编制过程中以《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0)》为依据,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控制指标,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