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高青县二三轮车及学生电动车交通秩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监管职责及上级有关要求,对我县流通领域电动车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根据省、市级文件要求,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各监管所成立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管工作专班,高度重视电动车安全监管工作,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高青县无电动车生产企业,我局组织各监管所持续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厂名厂址、无CCC强制认证标志、无产品合格证产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业户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建立进销货台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本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营业户100余家次。同时制定《2026年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列入抽检目录中,加大产品质量抽检批次,依法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罚并溯源,形成质量监管闭环。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践行“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向电动自行车经营业户发放《致全县电动车经营者一封信》和《电动自行车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解答电动自行车标准与相关法律,引导经营业户落实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我县流通领域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依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经营业户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有效净化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市场监管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的建议。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我县城乡道路上二轮电动车、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含机动、电动三轮车,下同)数量庞大,已成为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与此相关的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群体的风险攀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表现为:
1.群体性安全意识普遍薄弱:绝大多数驾驶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心存侥幸。其中,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现象突出,部分学生未满法定年龄(16周岁)即骑行电动车,且常存在并排骑行、追逐打闹、违规载人等危险行为。
2.危险驾驶行为高发: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随处可见。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学生“玩电摩”问题显现,部分青少年驾驶非法改装、大功率的电动摩托车(电摩),进行“飙车炸街”“翘头”、相互竞逐等危险活动,社会影响恶劣,安全隐患极大。
3.违规载人载物隐患大:三轮车非法载客、二轮车违规载多人(特别是搭载儿童)情况严重,车辆稳定性和安全性不足。4.危险通行行为普遍:行人及车辆驾驶人员横穿马路时不观察路况、突然猛拐等现象频发。
5.老年及学生驾驶群体风险叠加:大量老年人驾驶二三轮车,其反应能力相对较弱;同时,中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或游玩,叠加其风险认知不足、易冲动模仿的特点,使得事故风险概率显著增加。
上述问题不仅导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也给城市形象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负面影响,亟待系统整治。
二、原因分析1.思想认识与法规意识缺位: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民、老年人和青少年学生,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便捷性与刺激性置于安全性之上,规则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部分家长对相关法律法规知晓不足,或存在“孩子骑得稳就没事”的侥幸心理。2.监管执法面临现实挑战:二三轮车及学生电动车数量多、分布广、机动性强,管理力量相对不足;对青少年危险骑行行为(如“炸街”)的查处面临取证难、处罚执行难等问题。3.宣传教育渗透力有待加强:尽管交警部门持续开展“进校园”宣传,但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和震慑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青少年追求刺激、模仿网红危险驾驶行为的心理疏导和警示教育不足。4.基础设施与替代出行选项不足:部分道路,尤其是校园周边道路,标志标线不清晰,机非隔离设施不足。同时,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的公共交通接驳服务或校车服务可能不充分,间接促使学生选择电动车。5.源头管理存在漏洞:对电动车销售、改装环节的监管可能存在漏洞,部分店铺违规销售超标车辆或提供非法改装服务,为“电摩”乱象提供了条件。
三、对策与建议
为切实解决我县二三轮车及学生电动车交通安全乱象,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水平,建议采取以下综合措施:1.开展“护学净路”专项联合整治:建议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道)配合。一是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强化校园周边警力部署,严查学生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载人、未满年龄骑行等行为,对查获的学生车辆可采取“暂扣一通知家长一教育后放行”的措施。二是在夜间及周末,针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高发区域开展机动巡逻和定点查处,对非法改装的“电摩”依法处置,形成强力震慑。2.实施“家校警社”四位一体精准宣教:建议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公安局(交警)、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共同负责。一是升级“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针对中学生,大量采用本地真实事故案例、震撼视频进行警示,并增加“酒醉驾模拟”“车辆盲区体验”等互动环节。二是针对“电摩”危险行为,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通过社交媒体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三是定期召开家长会或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是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有效压降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平安出
行,助力平安高青、文明高青建设。德育考核范畴。3.强化重点群体管控与关爱:建议由县公安局(交警)、县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落实。一是各学校对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对屡次违规或参与危险“玩电摩”的学生,建立由班主任、交警、家长共同参与的联合教育帮扶机制。三是鼓励社区、村居利用假期组织青少年开展安全的文体活动,疏解其寻求刺激的心理需求。
4.严格车辆销售与改装源头治理:建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配合。对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标车辆、非法拼改装、解除速度限制等行为。设立公开举报渠道,鼓励市民举报非法改装窝点。5.完善基础设施与优化出行服务: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交警)分工负责。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完善减速带、警示标志、人行过街设施。评估并优化学生上下学重点线路的公交班次和服务时间,鼓励发展定制公交或校车服务,为学生提供更安全、便捷的出行替代方案。
通过以上“整治、教育、管控、溯源、服务”多管齐下的措施,有望系统性地改善我县二三轮车及学生电动车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