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0-51045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16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解读《高青县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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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水利局出台《高青县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高水政〔2020〕20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优先利用客水,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利用雨洪水,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原则,实行“节水优先方针”特制定《高青县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高水政〔2020〕20号)。

二、出台依据

1.《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

2.《山东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节字〔2019〕3号)

3.《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水资〔2020〕2号)

三、出台目的

降低全县用水总量,提升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省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四、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

1.在总量强度方面。一是强化节约用水管理,编制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规划,将再生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二是完善节水标准体系,按照市级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节水标准制和用水定额体系,结合取用水管理、新改扩项目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认真做好相关节水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三是加强用水过程管理,把节水评价作为水资源论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强化节约用水监管,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

2.在农业节水增效方面。一是全面推进节水灌溉,巩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成果,狠抓管理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工程发挥长效。二是发展节水种植养殖,鼓励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渔业养殖方式。三是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饮用水安全等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

3.工业节水方面。一是严格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支持高耗水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再生水回用改造。二是积极推行科学合理用水模式,推进企业内部及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水资源的循环梯级利用。

4.在城镇节水增效方面。一是全面推进城市公共领域节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园林绿化应选用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二是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检漏和更新改造,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三是加强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管理,积极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四是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建设,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和公共机构中积极培育水效领跑者。五是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工业生产用水户,当水质满足企业生产要求时,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5.在科技创新方面。一是加快节水技术和设备研发。二是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节水领域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6.在节水市场驱动方面。一是深化水价和水资源税改革落实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二是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三是落实水效标识制度。四是拓宽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