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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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高青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开展。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重要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事项

1、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工作 动态等情况。

2、公开水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公开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 特别是水利专业规划、信息化规划等全局性专项规划。

4、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等情况。

5、公开年度水利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招投标情况及 其实施进展情况。

6、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以案说法。

7、公开其他水利业务信息。

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以上内容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保密事项的文件,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对外公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办公室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定期内容更新机制,确保相关栏目信息更新及时有效。